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各教学单位和机关部门 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

17-12-2018

各学院(部),各部门:

根据学校工作部署,现决定开展各教学单位和机关部门2018年度考核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依据

依据《浙江农林大学机关部门年度考核办法(修订)》《浙江农林大学学院(部)年度考核办法(修订)》(浙农林大〔2017〕123号)执行。

二、考核对象及内容

(一)考核对象

教学单位(15个):农学院;林生院;环资学院;工程学院;园林学院;经管学院;文法学院;动科院;马克思学院;艺术学院;信息学院;理学院;集贤学院;国教学院;体军部。

机关部门(19个):党办、校办、法制办、信息中心;组织部、统战部;宣传部;学工部、学生处;研工部、研究生院、学科办;规划处;人事处;教务处;科技处;设备处;计财处;审计处;国际处、港澳台办;合作处、校友办;建管处;保卫处、人武部;工会;团委;图书馆。

纪委办(含监察处、机关党委)和规划处由校党委直接考核。直属单位归属挂靠单位统一考核。

继教学院、暨阳学院、后勤集团、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考核工作另行安排。

(二)考核内容

主要包括基本工作、重点工作、满意度、特殊贡献四个部分。

三、考核组织

教学单位考核:由规划处牵头,会同组织部、学生处、研究生院(学科办)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国际处、合作处、机关党委、团委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,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

机关部门考核:由规划处牵头,与工会、机关党委、团委等共同组成考核工作组,负责组织实施与服务工作。其中,工会主要负责学校教职员工满意度测评以及组织教代会执委会成员、学院(部)负责人参与机关部门考核,机关党委、团委主要负责学校中层干部与学生的满意度测评工作。

各学院(部)、机关部门、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参与对教学单位及机关部门的考核工作。

四、考核实施

(一)前期准备工作

1.各教学单位和部门完成年终书面总结(4000字以内)及总结概要(400字以内);内容包括:年度基本工作;重点工作进展;若有特殊贡献,予以总结和汇报;2019年工作要点。

2.教学单位侧重围绕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、学科建设、师资队伍等方面,总结本年度所做的工作、成效及特色,说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进展;集贤学院、国教学院、体军部根据自身职能范围进行自我评价。

3.机关部门对照本部门职能,总结年度工作,说明本部门所负责的常规建设任务、主要控制性指标的任务完成情况,突出重点工作推动进展情况;从工作思路与职能转变、工作研究与制度规范、工作指导性与执行力等六个视角进行自我评价。

各单位书面总结经汇总后在校内办公系统公布,学院(部)与机关部门考核工作组成员应提前研读,以备下一步科学、准确地实施评价。

(二)考核数据收集

1.基本工作考核。依据《学院(部)考核指标体系》(附件1),学生处、研究生院(学科办)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科技处、合作处、国际处、设备处、组织部、团委等部门牵头完成对各教学单位2018年基本工作考核,填写《学院(部)基本工作考核数据与计分表》(附件2)。

2.重大任务完成与特殊贡献申报。依据《2016-2020年重大任务清单》(附件3),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对教学单位承担的重大任务的年度考核与认定。项目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牵头部门,以及年度工作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学院(部),填写《重大任务完成与特殊贡献申报表》(附件4)。

3.满意度调查。机关党委负责全校中层干部满意度调查;工会负责全校教职工代表的满意度调查;团委完成学生群体满意度调查。各项统计结果报送规划处。

4.负面清单认定。学院(部)若有涉及负面清单事项,依据《浙江农林大学学院(部)考核负面清单》(附件5),请相关认定部门报送所涉事项处理文件。

上述各项材料均于2019年1月2日前报送规划处。其中,第(一)项书面总结材料仅报送电子版;第(二)项全部数据须纸质版(盖章)及电子版。

(三)考核交流会

考核交流会具体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,参加人员包括校领导、全体中层干部、教代会执委会成员。具体程序如下:

1.各教学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作PPT汇报。汇报时间,每教学单位为10分钟,每部门8分钟。

2.教学单位考核:由校领导与考核工作组根据各教学单位总结汇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,对教学单位作出综合评价。其中,学生处、研究生院(学科办)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合作处等部门须作工作点评,每部门点评时间为5分钟。

3.机关部门考核:由校领导、教代会执委会成员与学院(部)负责人对机关部门作出综合评价。教代会执委会成员在工会组织下,通过了解机关部门职能(附件6)、研读机关部门总结、听取年终汇报、收集所在学院(部)教师意见等,作出对机关部门的综合评价并打分。

请各单位提前制作好PPT,并于考核交流会召开前一天报送规划处。

(四)考核结果

按照浙农林大〔2017〕123号文件规定,完成考核结果的审定与应用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杜春华,电话:63748932(9298932)

材料收集:陈方,电话:63740039(9298039);行政楼318-1;电子邮箱:hf8819@qq.com。

附件:1.浙江农林大学学院(部)考核指标体系

2.学院(部)基本工作考核数据与计分表

3.浙江农林大学2016-2020年重大任务清单

4.重大任务完成与特殊贡献申报表

5.浙江农林大学学院(部)考核负面清单

6.机关部门主要职能

附件1-浙江农林大学学院考核指标体系.pdf

附件2-学院(部)基本工作考核数据与计分表.xlsx

附件3-浙江农林大学2016-2020 年重大任务清单.pdf

附件4-重大任务完成与特殊贡献申报表.docx

附件5-浙江农林大学学院(部)考核负面清单.pdf

附件6-校机关部门主要职能.pdf

发展规划处

2018年1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