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与结项申请的通知

20-04-2021

各学院(部),各部门:

为引导教师积极开展院校研究,及时总结和推广研究成果,依据《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(规划处〔2018〕2号),现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与结项申请工作。


一、申报立项

根据学校2021年度经费预算要求,本年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仅设立预研项目,经费自筹,具体申报要求如下:


(一)研究范围

关注高等教育管理工作中需要着力解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,强化应用与对策研究;立足“十四五”阶段学校发展新目标,针对学校“生态育人,育生态人”工程等重要领域,开展校本研究。


(二)申报条件及要求

1.校内教师及管理人员均可申请,鼓励高级职称及硕博以上学位人员积极申报。每人限报1个项目。

2.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:有本基金项目在研未结题;项目被撤项三年内;相同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曾被立项。

3.项目研究一般在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,最长不超过两年。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,并主动申请结项验收。


(三)申报程序

1.本年度项目从学校官网左下方“校园门户”登陆申报。

2.“校园门户”登陆后,页面左侧“办事大厅”点击“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请”,按表格要求完整填写项目申请各项信息(其中参与人可点击表格右上角“+”号添加)。在“模板下载”栏下载申报书,填报完成后上传。


二、申请结项

(一)结项项目范围

1.2018、2019年立项的项目应于本年度申请结项;

2.2020年度立项项目可申请结项。


(二)申请结项程序

1.从学校官网左下方“校园门户”登陆,页面左侧“办事大厅”点击“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结项”,按表格要求完整填写项目各项信息(其中发表的论文超过1篇时可点击表格右上角“+”号添加)。

2.公开发表的论文、被采用的政策制度或咨询报告,均可作为项目成果。申请结项时须将原件转化为扫描件,或直接从知网、万方下载PDF文件,整理打包后上传。


三、其他事项

1.项目立项申报及结项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7日。

2.为便于处理,所有上传的文件,文件名按“单位名称-姓名-项目名称”格式修改后,再行上传。

3.各单位办公室人员及时提醒单位负责人,登陆“校园门户”对本单位申报或申请予以网络审核并提交。

联系人:陈方;联系电话:63740039(9298039),13136113688;地址:行政楼318-1室。


      高等教育研究中心

2021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