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:
2021年是学校“十四五”开局之年,是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性研究型大学的开启之年,为全面落实总体规划目标任务,现就制定2021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内容和要求
1.规划指标任务牵头部门依据《浙江农林大学“十四五”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》(浙农林大党〔2021〕25号)中的“十四五”规划重大指标、控制性指标,完成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任务年度进展分解。
2.在明确规划目标任务年度进展的基础上,结合2021年度学校工作要点和本单位重点工作,完成2021年度目标任务的学院分解工作。对于本年度不予下达的指标,需注明缘由。
3.牵头部门应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,并与各学院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进行年度目标任务分解,任务事项确定后,应先提交分管校领导审阅,确保年度任务下达科学、合理、务实。
二、报送时间和方式
请相关单位填写《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任务年度进展分解表》,于5月10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。《2021年度目标任务学院分解表》待机构改革文件发文后于一周内报送。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、盖部门公章,报送行政楼318-2办公室,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。
联系人:邱飞,邮箱:qiufei@zafu.edu.cn,电话: 63740907(9293907)。
附件:1.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任务年度进展分解表
2. 2021年度目标任务学院分解表
发展规划处
2021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