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申报2018年度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

03-01-2018

     各学院(部),各部门:

     为进一步深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更好地引导、促进立足我校实际的高等教育研究,决定组开展2018年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。2018年度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按类别分为党建、思政、高教三类,按性质分为重点项目(含委托项目)与一般项目。现将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     一、指导思想

    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立足校本研究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战略目标,针对学校党建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、高教管理作中需要解决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,关注基础研究,强化应用研究,鼓励对策研究。

     二、申报条件及要求

     1.凡学校党政管理人员、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,均可提出立项申请。

     2.项目负责人每次限报1个项目,同时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不能超出2个项目。

     3.下列情况不得申报:

    (1)有本基金项目在研未结题;

    (2)未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被撤项两年内;

    (3)近三年,已有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校级或省级以上项目立项。

      4.项目研究一般在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,个别项目确需延长研究时间的由负责人提出申请,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报发展研究中心批准,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。

      5.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研究成果报教育发展研究中心,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题。

重点项目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:(1)研究成果为学校相关部门所采纳,已经或即将成为该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实施办法;(2)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(含录用);

   一般项目成果形式可选择以下3种方式之一:(1)撰写1万字以上的研究咨询报告;(2)研究成果为学校相关部门所采纳,已经或即将成为该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实施办法;(3)公开发表论文1篇(含录用);

   凡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须标明“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研究成果”。

   委托项目按照委托要求提交研究成果。

      6.申报者可以参考《浙江农林大学2018年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指南》(附件1),围绕所列选题范围、方向和重点,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。同时,鼓励申报者结合岗位工作、改革前沿以及研究专长自选课题。

   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《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(浙农林大〔2016〕137号)。

      三、申报程序

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请填写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;申报招标(委托)项目的请填写招标(委托)项目申请书,以上材料报所在学院(部)、部门。各学院(部)、部门依据申报条件,进行初审,签署部门意见并盖章,项目汇总后报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。

      四、其他事项

《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》、《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论证活页》、《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招标(委托)项目申请书》均需一式三份,连同《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》一份于3月19日前交至行政楼123办公室,电子文档发送至jyyjzx@zafu.edu.cn,联系人:单海雁,联系电话:63740039(9298039)。

 附件:1.浙江农林大学2018年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指南

       2.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

       3.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论证活页

       4.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招标(委托)项目申请书

       5.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育研究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1月3日



申报2018年度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的附件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