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推进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

16-04-2021

各学院(部),各部门:

《浙江农林大学“十四五”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》已编制完成并公布实施。为深入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,全面落实总体规划目标任务,扎实推进“十四五”专项规划和学院(部)规划的编制工作,现将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 专项规划

根据《浙江农林大学中长期发展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》浙农林大〔2020〕98 号)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的安排,专项规划应于20214月完成。目前5个专项规划尚处于编制文本阶段,需集中精力、全力以赴,加快工作进度,确保按计划完成征求意见、专家论证、党委审定等环节,于4月底公布实施。

1.请各职能部门依据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和总体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,结合部门职责深入思考“十四五”发展,向专项规划牵头部门提出落实任务的具体要求和举措建议,密切配合完成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。

2.请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于4月20日之前提交规划文本,由规划工作组汇总统一审核并面向学院、部门征求意见。联系人老师,邮箱:dch@zafu.edu.cn电话:63748932(9298932)

3.文本要求:《方案》已经就规划的前瞻性和可行性、特色和重点、指导性和约束性、协调性和关联性等方面提出了要求。请根据《方案》要求起草,确保总体规划目标落实,专项规划之间协调一致,任务安排与学院对接。文风简洁、重点突出,分析问题有回应,设计目标有举措,任务落实有保障。文本结构见附件。


二、 学院规划

各学院(部)当前任务是开展规划前期研究,依据学校总体规划,结合学院现状思考未来发展目标和工作举措。待学校规划目标任务具体分解至学院后,形成规划文本。学院规划编制要求、审核程序等在《方案》中已经明确,文本结构与专项规划大体一致,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。


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4月16


附件:专项规划文本结构

标题:浙江农林大学“十四五”**规划

引言(示例:为了……,依据……,制定本规划。)

一、“十三五”发展现状(成效、问题)

二、“十四五”形势分析(机遇、挑战)

三、发展思路

四、发展目标(总体目标、具体目标)

五、主要任务(为实现规划目标提出的具体举措)

六、保障措施(组织、制度、资源等方面)

附表(状态数据、任务分解、进度安排、经费预算等)